豬屠宰分割車間職工生活設施設計要求:
1. 工人更衣室、休息室、淋浴室、廁所等建筑面積,應符合國家現(xiàn)行有關衛(wèi)生標準、規(guī)范的規(guī)定,并結合生產定員經計算后確定。
2. 生產車間與生活間應緊密聯(lián)系。更衣室入口宜設緩沖間和換鞋間。
3. 待宰間、屠宰車間非清潔區(qū)、清潔區(qū)、分割與包裝車間、急宰間、無害化處理間生產人員的更衣室、休息室、淋浴室和廁所等應分開布置。各區(qū)生產人員的流線不得相互交叉。I級屠宰車間的副產加工生產人員的更衣室宜單獨設置。
4. 廁所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(1) 應采用水沖式廁所。屠宰與分割車間應采用非手動式洗手設備,并應配備干手設施。
(2) 廁所應設前室,與車間應通過走道相連。廁所門窗不得直接與生產操作場所相對。
(3) 廁所地面和墻裙應便于清洗。
5. 更衣室與廁所、淋浴間應設有直通門相連。更衣柜(或更衣袋)應符合衛(wèi)生要求,鞋靴與工作服要分別存放。更衣室應設有鞋靴清洗消毒設施。
6. Ⅰ、Ⅱ級屠宰車間清潔區(qū)與分割車間的更衣室宜設一次和二次更衣室,其間設置淋浴室。Ⅰ、Ⅱ級分割車間宜在消毒通道后,進入車間前設風淋間。